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354号,原东方国际会所(现更改名 东方魅力),2014年,朋友在他店里充值会员一万,当天消费4000多,前天来消费,被告知卡上没有余额,管理人员王某称:会员制度一年制,卡里钱被员工用完,您要消费的话,今日安排,记账就行,也可以从别的卡上先划一万到您卡上消费!于是我要求他领导给个说法,怎么卡上的钱还能没有,是谁用的?怎么用的?凭什么用?他说他们副总今日陪客户喝醉酒了,明日来处理!今日我陪我朋友一起来,接待人员称:此卡在他店里没有充值记录,说我们伪造,于是我报警处理,警察来以后,他们各种踢皮球,先说卡查不到充值记录,钱没有充到他们KTV钱被店内领班私自吞了,警官传来当事人领班(某严),当场证实,钱进入公司账户后才发的卡!他们又说,有充值记录,于是我让他们提供消费记录,他们说他们店内没有消费记录,查不到,让我们爱咋滴咋滴,有本事起诉好了……我想请问,消费者消费,被告知查不到消费记录,他想收多少钱就多少?没有明码标价的吗?若是喝醉了是否就是可以乱收费?前天来查卡上消费记录,不让我们跟着,卡拿去三次反复查不出啥?今日被告知卡上查不到什么?既然没钱前天让我们消费啥?划什么账?记哪个人的账?希望常州政府关注一下,这样的夜店对我们消费者有多少保障,我朋友的一万钱该问谁去取?
一个消费场所,在警官面前硬说提供不了消费记录,更扬言“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,爱咋滴咋滴,我还会怕你们?”,如此牛逼哄哄,是后台硬?消费者的保障在哪里?以后谁还敢消费?这是一家什么店?是否存在一些黑幕或者猫腻?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关注,后续跟踪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