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一个小女生98年的,谈了个男朋友(96年的)2个人都是常州本地人,最近两家人家长在商量婚事了。闹了一点矛盾在纠结中。他们两个人都是乡下的都是家中私房,男方父母准备给儿子买套商品房100平左右的。因为家里面都是普普通通上上班的,所以提出问女方家借个30万买房子。女方父母说不要算借的了,彩礼算8万8,反正结婚以后给女女带过来,在陪嫁30万现金左右,2家人凑凑钱一起买房,反正都是独生子女,以后都是两个孩子的。房产证也写个女儿的名字。或者安出钱多少比例写清楚多少份额。但是男方父母就是不同意,就说算借女方家的钱,以后还给女方家。

我在想的毕竟以后结婚了两个人一起过日子的,还要一起还房贷什么的。说借女方钱有点太那个了吧?你们会纠结这种情况吗?会算借钱还是更加愿意算共同买房呢?